为了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保障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安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网络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在运营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信息处理者通过网络处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求信息处理者更正、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信息处理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删除,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发布私密信息的,应当及时提示,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不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
5)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6)我司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为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时,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
7)我司在网站上设立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设计未成年人的投诉、举报。
电话:18586803149
邮箱:387755284@qq.com
8)严禁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9)禁止网络欺凌的出现,一经发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